待解决财税实战

给别的公司提供研发服务(受托研发项目):这个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,能加计扣除吗?

chang · 29 天前 · 阅读 20

给别的公司提供研发服务(受托研发项目):这个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,能加计扣除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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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g29 天前
政策原文:委托外部研发,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,不管委托方有没有去享受加计扣除中国政府网

但要区分两种业务,很容易混淆:

  1. 受托研发(接客户订单,为客户开发,成果归客户)
    👉 你收技术开发服务费,项目发生的人员、材料、折旧等:只能正常税前扣除,不能加计扣除。
    👉 由委托方(客户)按他付给你的款项的 80% 作为基数,由客户那边做加计扣除。
  2. 你公司自主研发(自己立项,为开发自己产品 / 自有技术,成果知识产权归你)
    👉 哪怕你同时对外承接受托研发业务,自有立项的自研项目,单独归集费用,依然可以正常加计扣除。

📌 举例子

A 公司委托 B 公司开发一套软件,知识产权归 A:

  • B(受托方):开发这个项目花的人工费设备费,不能加计扣除,只能正常成本扣除;
  • A(委托方):付给 B 的款项,按 80% 计入 A 的研发费用,A 可以加计扣除。
补充:合作开发不一样,合作开发、双方共享成果的,各方各自承担的研发费,各自可以加计扣除。

⚠️实务风险点

很多企业踩坑:把受托研发项目和自研项目混在一起归集,全部做加计扣除,税务核查会要求纳税调增 + 滞纳金。
建议:项目立项书分开,辅助账分开,合同写明知识产权归属,用来区分受托项目 vs 自研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