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管理

公司主体

更新于 16 小时前 · 阅读 5

一、功能概述

1、功能描述

设置公司主体信息的界面,在这里可以:

设置:公司基本信息、适用税率、母公司及持股比例、同控处置记录

启用:部门、自定义模块

选择:付款流程、档案及财务结账校验事项等

2、功能路径

【基础设置】-【组织管理】-【公司主体】

3、流程说明

二、界面总览

三、操作指引

(一)新增主体

1、在系统中新增

(1)点击“账簿信息”页签后,点击“新增”

(2)设置基础信息

在弹出界面设置基础信息,操作方法如下:

A、公司编码:必填,需唯一

B、母公司:选择当前主体的母公司,可选范围为已设置完成的公司主体简称

C、持股比例:填写母公司对当前主体的持股比例。

注意:母公司及持股比例的设置,影响合并报表数据,请谨慎填写

D、公司简称:系统中显示的名称

E、初始会计期间:当前账簿的开始期间,首次提交后无法修改,请谨慎填写

通常情况下,科目期初以凭证方式录入,因此初始会计期间需设置为前一会计期间,如:

当前主体期初为2025年1月1日,如科目期初以凭证方式录入,则初始会计期间需设置为2024年12月31日,再将期初凭证的填制日期设置为2024年12月31日。

F、记账本位币:根据实际情况选择,首次提交后无法修改,请谨慎填写

如需设置的币别不存在,可在下图红框内输入币别,点击“保存”,再次点击下拉框时,即可选择新增的币别

G、多币种核算:如当前主体存在外币业务,选择是;如不存在,选择否

影响:开启多币种核算的主体,系统单据、凭证列示币别、汇率字段,不开启则不列示

注意:币别、汇率在基础设置-币种管理中进行设置。

H、是否合并抵销账簿:只有当前账簿是合并抵销账簿时,选择是;其他情况,选择否

注意:系统在合并抵销账簿中自动生成合并抵销分录,所以合并抵销账簿必须选择时,其他账簿(如母公司、子公司账簿)均选择否。

(3)设置税务信息

A、纳税人性质: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选择一般纳税人、小规模纳税人

如设置为小规模纳税人,在填制付款前置单据(如报销单)时,发票类型无法选择专票

B、适用增值税税率:根据实际情况选择,影响填制单据时税率的可选范围

注意:如下拉菜单中无可选税率,联系系统管理员,在系统管理-数据字典中设置

(4)启用部门

选择当前主体适用的部门,可选范围为在基础设置-组织管理-部门档案中,“启用”的部门。

(5)启用模块

注意:必选模块未列示,这里仅列示自选模块

A、单据模块:

资金计划模块:开启后,支付款项时,按设定的规则进行控制

预算模块: 开启后,单据提交时,按设定的规则进行控制

B、OA模块:

不开启:不设审批流,只设审批权限。具有审批权限的用户,直接在各单据列表页审批

系统审批:在财咖设置审批流,PC端+移动端提交单据均适用

注意:在移动端提交的单据,按流程管理-流程配置中设置的审批流进行审批,也要选择“系统审批”

钉钉审批/企业微信审批/飞书审批:在钉钉/企业微信/飞书设置审批流,PC端+移动端提交单据均适用(仅限借款单、报销单)

C、折旧摊销模块:

开启后,可在该模块进行资产卡片管理、摊销凭证生成

D、付款流程:按照实际需求选择付款流程,影响应付管理-付款管理的操作流程

(6)设置基础信息设置校验

A、客商档案银行信息是否必填:选择是,如客商档案未填写银行信息时,无法提交

(7)设置财务结账检查事项

A、校验银行流水:

选择是,在财务管理-期末结转进行财务结账时,系统校验资金管理中银行流水余额与总账货币资金余额是否一致,如不一致,无法结账。

选择否,不校验。

B、是否校验以前期间:

选择是,在财务管理-期末结转进行财务结账时,除校验当期,也将校验前期的单据是否生成凭证,凭证是否审批,如未生成或未审批,无法结账。

选择否,只校验当期单据、当期凭证

注意:当期是指,财务管理-期末结转中对应主体列示的“当前会计期间”

(8)设置开票内容

点击“添加”,填写常用开票内容

设置的开票内容,会在我的单据-我的开票申请中,作为“开票内容”的可选项

(9)设置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

2、导入

(1)点击“模板下载”

(2)在下载的EXCEL文件中维护相关信息后,点击“导入”,上传该文件

注意:如首次进行导入,可在系统中新增档案后,点击“导出”,参照导出文件进行填写。

(二)同步全宗

与电子档案-全宗管理相关,正常情况下,新增主体会在全宗管理里自动更新至下图红框区域内

如未自动更新,在公司主体列表页,直接点击“同步全宗”进行同步,将公司简称同步至上图红框区域内

(三)导出

如需导出所有主体信息,点击“导出”

(四)同控处置

当存在同一控制下控制权转移的场景时,适用此功能,举例说明:

1、场景说明

初始状态下,“供应链公司”的母公司是“食品本部”

在合并报表-合并方案中,可以看见,“供应链公司”的母公司也是“食品本部”

现在,“供应链公司”的母公司需变更为“上海公司”,如何操作呢?

2、同控处置

点击“同控处置”页签后,点击“新增“

在弹出界面点击“被处置方”右侧的文本框

选择“供应链公司”后,点击“提交”

系统自动带出“处置方”为“食品本部”

同理,点击“受让方”右侧的文本框,在弹出界面选择“上海公司”后,点击“提交”

选择处置方式、处置日期后,点击“提交”

提交成功后,界面如下

3、处置后影响

此时,返回“账簿信息”页签,点击“刷新”,可以看见,“供应链公司”的母公司变更为“上海公司”,保证了组织架构的准确性

此外,返回“合并报表-合并方案”,可以看见,“供应链”公司,在处置前母公司为“食品本部”,处置后母公司为“上海公司”,保证了合并报表数据的准确性。

注意:修改、删除同控处置记录后,组织架构、合并方案也会同步更新。

四、特殊说明事项

1、字符限制

在录入公司主体档案数据过程中,请严格避免使用特殊字符 [”/”、”&”、”#”、”,”]四种符号,否则将会出现数据录入失败或报表查询结果异常的问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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